说理由:以后的发展会比较好,美国的心理学专家也比较出色,对于其他欧洲国家的人民,美国人比较友善,因为美国人没有英国人的专横,没有澳洲人的霸道。。。
问自己:为什么非美国不可?
说理由:其实,因为他在那。。。
想谈恋爱了,认真地想谈恋爱了。认真地可以彼此依靠的恋爱,即使没有对象,至少让我待在他的身边让他疼。想独占他特别的爱,却不想去经营与他的感情。我知道自私的我,很多时候让大家都很痛苦,但我没办法放弃那个专属我得温柔。失去学生的身份,我活得更脆弱,仿佛一个巴掌,就能让心情出现裂缝,再怎么快乐还是会淌血。面对现实原来还得累积更多的勇气,以前是什么让我觉得自己是何其的独立?狂傲的想法,原来我连骄傲的立场都没有。
或许在他身边,我真的会很快乐。因为不用给任何的承诺他一定会在我身边。暧昧如恶魔般腐蚀我得心,无法自拔,自私自利,我已经变成了那个恶魔。只要一通电话,他不会拒绝,只要一句耍赖的话,他能为我逃课。我呀,凭什么玩这样的把戏?
遇到了喜欢的人,我能干脆的忘记他的存在。直到受伤了,才跑回他的身边让他为我舔舐伤口。我没有把我们的友情复杂化,只是我舍弃不了他的温柔,而出到了外国,日子有他的存在也许真的会比较好过。毕竟,我真的有点承受不了如此失败的自己。。。
什么嘛,我简直就是一个烂人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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